◎本公司有權拒絕,超出退貨期限寄送的商品,或商品狀態與寄出時不相同的退貨。
◆於Bonita官網訂購之商品,享7天猶豫期之權益(注意!猶豫期非試用期),
◆辦理退貨,商品應保持全新未使用,包裝完整,不影響二次販售,否則將會影響退貨權限。
◆「退貨」需於簽收/取貨隔日算起7日內完成線上申請。
◆為確保鑑賞期服務,只提供退貨不換貨
◆如商品有瑕疵與寄錯商品問題,務必於七天內申請退貨,逾期反應視同放棄退貨服務。
◆申請退貨後2~3個工作天,會由宅急便人員前往收件(勿自行寄回),請保持電話暢通,如有未接可直接回撥宅配人員聯繫。
申請退貨後第4天未收到宅配聯繫,請主動與Bonita聯繫,逾時超出鑑賞期時間,無法再另外申請,請您留意。
◆Bonita於確認退貨商品無誤後,將進行退費流程,信用卡退費大約14個工作天(時間依照每家發卡銀行而定)。
◆若有贈品,需連同退貨商品一同退回 點數優惠無法補回,退貨金額為”實付金額”,請您留意)
(例如: 訂單商品金額NT$1000–200點數= 實付金額NT$800)退貨金額就是NT$800,點數200不再補回)
◆除特殊原因外,僅供一次的退貨服務。第二次退貨需承擔退貨運費N$80.
◆訂單內若有優惠之商品,無法單筆退貨(EX:組合優惠商品,買一送一、加價購….等)。若堅持只退回單一商品,留下的商品,將以吊牌原價計算.
【退貨運費 】
◆退貨後保留的商品如未達購買時免運門檻(NT$1000),退款將扣除NT$80運費(門檻金額以扣除點數或優惠金額後的金額為主)。
※例:訂單 內容為 雨衣一件1480+ 包包一個490=NT$1970 (免運)
若退雨衣一件 1480 ,留包包一個490 。您收回的金額如下:
NT$1480 (退雨衣一件金額) - NT$80 (留下包包未達門檻的應付送貨運費) = NT$1400 (實際退貨金額)
◆當初訂單未達購買免運門檻(NT$1000),退貨時,不退運費,只退貨款金額。
◆如訂單內有贈品,退貨後未達贈送門檻也需一起退回,未退回者將無法處理退款。
【下列情況無法退貨】
◆有明顯使用痕跡或被洗滌過 ◆個人因素導致商品產生損壞,消耗或髒汙
◆商品外袋未保持良好,吊牌或標籤遺失、拆除或毀損.
◆貼身物品(如襪子/飾品),只要剪標及包裝一經拆開,無法接受退貨.